(EU) 2023/2055返回 Back


2023年9月27日,欧盟发布(EU) 2023/2055法规,修订REACH法规附录17,新增第78 条目:将合成聚合物微粒(“微塑料”)作为单独物质和混合物进行监管,将于2023年10月 1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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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降解测试 (EC) No 1907/2006 Annex XVII Appendix X & OECD 301B 

溶解度测试 (EC) No 1907/2006 Annex XVII Appendix Y & OECD 120 

含碳聚合物鉴定 (EC) No 1907/2006 Annex XVII & 内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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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法规定义,合成聚合物微粒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固体聚合物: (1)包含在颗粒中,并且至少占这些颗粒重量的1%;或在颗粒上构成连续的表面涂层 (2)针对上述至少占其1%重量的颗粒,这些颗粒应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 所有尺寸≤5 mm 

- 颗粒长度≤15 mm,并且长径比>3


二、以下不属于合成聚合物微粒: (1)自然聚合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化学改性的聚合物(2)符合(EU) 2023/2055法规附录15“可降解性证明规则”的可降解聚合物 (3)符合(EU) 2023/2055法规附录16“溶解度证明规则”的溶解度>2 g/L的聚合物 (4)化学结构中不含碳原子的聚合物 

三、以下豁免: (1)微塑料本身或混合物中的物质:在预期使用过程中永久结合到固体基质中;用于工 业场所;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在预期使用过程中不会释放到环境中。 (2)医药产品和兽药、体外诊断设备和食品添加剂 


四、法规管控要求见如下:

物质 混合物(有意添加) 物质:禁用 混合物:<0.01%

冲洗产品,除已由第6项管控或用作磨料 (去角质、抛光或清洁(微珠)) <0.01%

清洗剂、蜡、抛光剂和空气护理产品,除 已由第6项管控或含有微珠 <0.01%

农业和园艺产品,除已由第5项和第9项管控 <0.01%

不属于法规(EU)2019/1009管控的施肥产品 <0.01%

香料封装 <0.01% 

免洗产品,除已由第6项和第11项管控 <0.01% 

医疗器械,除含有微珠 <0.01% 

植物保护产品、用此类产品处理过的种子和杀菌产品 <0.01%
用于人造运动场地表面的颗粒填充物 <0.01% 

唇部、指甲、化妆品,除已由第2项和第6 项管控或含有微珠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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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塑料是由聚合物和功能添加剂的混合物组成的固体塑料颗粒,用于各种产品中。这些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洗涤剂、闪光剂、用于人造运动场地表面的颗粒填充材料、医疗器械、油漆和玩具。


针对即将于2013年10月17日生效的微塑料禁令,常见的微塑料类型有闪粉、亮片和微 珠,这些微塑料多被添加于指甲油、眼影、唇彩、纹身、史莱姆、毛绒玩具、服装面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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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可豁免此禁令的情况如下:

1. 微塑料被封于有效阻隔屏障中,在预期使用过程中不会被使用者接触到。例如内部有闪粉的玻璃球。 

2. 微塑料被永久结合到固体基质中,在预期使用过程中不会掉落,不会被使用者接触 到。例如含闪粉的塑料彩线、闪光胶(风干后闪粉固定在基质中)。 

3. 某些具有特定形状的产品,属于成品,不属于物质或混合物,因此也不在管控范围 内。例如被缝在服装面料上的亮片。 

4. 不符合微塑料尺寸范围的聚合物。

5. 自然聚合且未经化学改性的聚合物。如淀粉、纤维素、天然橡胶。 

6. 可降解聚合物。如聚乳酸(PLA)。

7. 溶解度>2 g/L的聚合物。

8. 不含碳原子的聚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