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行为准则是一套社会,环境和道德行业标准。行为准则中列出的标准参考了国际规范和标准,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标准,《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ISO和SA标准等等。尽管《行为准则》最初是针对电子行业的,但它适用于电子行业以外的许多行业并被其广泛使用。
责任商业联盟(RBA,即前电子行业公民联盟 [EICC])的行为准则旨在建立各种标准,以确保电子行业或以电子产品为关键要素的行业及其供应链的工作环境安全,工人受到尊重并享有尊严,且经营活动符合环保和道德要求。
本准则所指电子行业包含为生产电子产品而设计、营销、制造或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所有组织。电子行业的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自愿采用本准则,并应用到其供应链和转包商中,包括合同劳工的提供方。
参与者必须将该准则视为一个全面的供应链倡议。参与者还应至少要求其下一级供应商认同并执行本准则。
要采用本准则并成为参与者(“参与者”),企业应声明其支持本准则,并积极按照本文所述管理体系与本准则及其标准保持一致。
采用本准则的基础是理解企业的所有活动必须完全遵守其经营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规范和法规。本准则还鼓励参与者比法律规定做的更好,借鉴国际公认的标准,以促进社会和环境责任以及商业道德。绝不可因遵守本准则而违反当地法律。RBA 准则中的标准若与当地法律有异, RBA 在界定合规性时以最严格的要求为准。与《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相符,本准则中的规定源自并尊重国际公认的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 (ILO)《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以及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RBA 承诺在本行为准则的持续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定期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RBA更新历史日志:
1.0版 – 于 2004 年 10 月发布。
1.1版 – 于 2005 年 5 月发布。将文档转为 RBA 格式,进行了细微的页面布局调整;未更改内容。
2.0 版 – 于 2005 年 10 月发布,对多项条款进行了修改。
3.0版 – 于 2009 年 6 月发布,对多项条款进行了修改。
4.0 版 – 于 2012 年 4 月发布,对多项条款进行了修改。
5.0版 – 于 2014 年 11 月发布,对多项条款进行了修改。
5.1版 – 于 2015 年 3 月发布,对 A1 部分进行了修改,且于 2016 年 1 月 1 日生效。
6.0 版 – 于 2018 年 1 月发布,对多项条款进行了修改。
7.0 版 –于2021 年 1 月发布。
Q&A:申请RBA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7.0版常见问答
问:查证结束,公司可像ISO认证一样,获得证书吗?
答:RBA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7.0查证完毕,只能获得1份(经验证的AudiRepot,简称VAR),因为是企业社会责任之展现,没有评分标准,所以并不会获得证书。
问:可自己向国内验证机构申请查证?
答:有效的RBA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7.0查证报告需向EICC提出申请,并需要透过验证公司提出申请,查证费用是要是给RBA。不同于ISO9001验证,企业不可以指定验证机构,只能接受RBA指派。
问:RBAVAP人员访谈人数?
答:访谈人数可用全厂人数开根号来估算,如:工厂有1000人,访谈人数为32人;访谈对象包括直接人员(签订劳雇契约之正式员工)与间接人员(如:外包清洁,保全),但不包含管理人员。
问:RBAVAP认证的有效期有多长?
答:效期为2年,从初次稽核的闭幕会议(闭幕会议)起算。
问:如果工厂发现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等优先级缺失,是否还能符合RBAVAP认证计划?
答:如果工厂完成童工或强迫劳动的优先缺失改善,并通过缺失改正追踪稽核,仍可获得认证,但若在未来12个月内接受突击稽核发现仍有强迫劳动或使用童工的证据,认证将被撤销。
问:RBAVAP认证资格在什么样的情况会被撤销?
答:如果受认证的单位被发现任何伪造数据或有欺骗情事时认证将被撤销。